巴黎公約申請
發布時間:2020-11-17 瀏覽次數:次
巴黎公約國家申請簡介
我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即《巴黎公約》)成員國,對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原則”, 我國《專利法》有明確的體現,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可根據《巴黎公約》規定,就相同主題在《巴黎公約》成員國提出專利申請,并享有優先權。
服務流程
巴黎公約國家申請流程
從申請之日到授權,一般需要3-36個月

申請材料
1、委托書。2、專利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郵編。
3、發明人姓名、地址、郵編。
4、中國申請受理書。
5、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
巴黎公約國際申請優勢
時間較短 |
享有優先權 |
增加說服力 |
完善申請文件 |
此種申請方式直接進入指定 的國家,無需經過國際階段, 相比較而言,此種方式 一般比PCT申請所用時間要短。 |
享受自初次申請之日為 期6/12個月的優先權,保護 首次申請人,不致因為申請日期 的差異而讓第三者搶先申請注冊。 |
在某些國家獲得專利 授權后,可以此作為充分說服 其他國家審查員作出授 權決定的理由。 |
申請人根據國際檢索報告 與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提出 的意見,對文件進行修改, 提高國家階段成功授權的可能性。 |
巴黎國際公約途徑

熱門回答
Q:什么是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原則?
A:(1)《巴黎公約》規定凡在一個締約國申請的專利,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請之日起為期6個月的優先權,即在這6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如申請人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申請,其后來申請的日期可視同首次申請的日期。
(2)優先權的作用在于保護首次申請人,使他在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申請時,不致由于兩次申請日期的差異而被第三者鉆空子搶先申請。
Q:巴黎公約國家申請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A:(1)國民待遇原則
即簽約國的國民,在工業產權保護方面,可享受該被申請國的國民待遇。
(2)優先權原則
即在一個成員國提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注冊的正式申請的人,在其正式提出申請之后的特定期限內,再向公約其他成員國提出內容相同的申請的,享有優先權。
(3)專利商標權的獨立保護原則